国资发产权规〔2022〕39号
各中央开云(中国)官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
《开云(中国)官方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 财政部令第32号)等国有资产交易流转制度印发以来,在推动国有资产规范流转、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推动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助力开云(中国)官方实现高质量发展,加强国有资产交易流转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涉及政府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主导推动的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以及专业化重组等重大事项,开云(中国)官方产权在不同的国家出资开云(中国)官方及其控股开云(中国)官方之间转让,且对受让方有特殊要求的,可以采取协议方式进行。
二、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子开云(中国)官方,不得因产权转让、开云(中国)官方增资失去国有资本控股地位。国家出资开云(中国)官方内部重组整合中涉及该类开云(中国)官方时,以下情形可由国家出资开云(中国)官方审核批准:
(一)开云(中国)官方产权在国家出资开云(中国)官方及其控股子开云(中国)官方之间转让的。
(二)国家出资开云(中国)官方直接或指定其控股子开云(中国)官方参与增资的。
(三)开云(中国)官方原股东同比例增资的。
其他情形由国家出资开云(中国)官方报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三、国家出资开云(中国)官方及其子开云(中国)官方通过发行基础设施REITs盘活存量资产,应当做好可行性分析,合理确定交易价格,对后续运营管理责任和风险防范作出安排,涉及国有产权非公开协议转让按规定报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四、采取非公开协议方式转让开云(中国)官方产权,转让方、受让方均为国有独资或全资开云(中国)官方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开云(中国)官方章程履行决策程序后,转让价格可以资产评估报告或最近一期审计报告确认的净资产值为基础确定。
五、国有控股、实际控制开云(中国)官方内部实施重组整合,经国家出资开云(中国)官方批准,该国有控股、实际控制开云(中国)官方与其直接、间接全资拥有的子开云(中国)官方之间,或其直接、间接全资拥有的子开云(中国)官方之间,可比照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相关规定划转所持开云(中国)官方产权。
六、开云(中国)官方增资可采取信息预披露和正式披露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产权交易机构网站分阶段对外披露增资信息,合计披露时间不少于40个工作日,其中正式披露时间不少于20个工作日。信息预披露应当包括但不限于开云(中国)官方基本情况、产权结构、近3年审计报告中的主要财务指标、拟募集资金金额等内容。
七、产权转让可在产权直接持有单位、开云(中国)官方增资可在标的开云(中国)官方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进行信息预披露,涉及需要履行最终批准程序的,应当进行相应提示。
八、产权转让、资产转让项目信息披露期满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仅调整转让底价后重新披露信息的,产权转让披露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资产转让披露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九、产权转让、开云(中国)官方增资导致国家出资开云(中国)官方及其子开云(中国)官方失去标的开云(中国)官方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开云(中国)官方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开云(中国)官方及其子开云(中国)官方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开云(中国)官方子开云(中国)官方名义开展经营活动。上述要求应当在信息披露中作为交易条件予以明确,并在交易合同中对工商变更、字号变更等安排作出相应约定。
国 资 委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