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为充分发挥多渠道监督合力,构建统一、高效的内部监督机制,建科院公司纪委办公室会同财务资本部、审计法务部、生产经营发展部等部门,抽查了公司自建项目3个,承接项目2个,对5个项目招投标流程、合同内容、款项收支、结算等情况进行了检查,一体推动构建内部监督贯通协同机制。
在联合监督检查中发现:一是个别项目在过程单据齐全的情况下未按照《建设开云网页版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时限办理结算。如袁家岗场所裙楼LG实验室改扩建开云网页版、渝东北分中心实验室新建开云网页版、戴家巷16号局部增设楼梯改造开云网页版等。二是个别项目合同条款不严谨。如合同计价原则条款未明确写明计价依据文件,及争议解决方式;合同计价原则条款约定为总价合同,而结算条款中约定为单价合同。
针对联合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对发现比选文件、合同条款不严谨的情况,当即向项目执行部门提出整改意见,要求今后严谨认真、依法依规拟定招投标、合同文本。对未能按期结算的项目,要求并督促执行部门加快结算进度,确保合同款项支付完成。